在9月4日,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委员会正式对外发布了关于广西蓝航足球俱乐部黄翌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这一决定引起了各赛区组委会和各足球俱乐部的广泛关注。
回顾2025年8月30日中国足球乙级联赛第二十四轮场序第279场,那场在汶河体育公园足球场举行的泰安天贶与广西蓝航的激烈对决,比赛进行至90+1分钟时,广西蓝航足球俱乐部队的官员黄翌出现了严重的不当行为。他公然辱骂裁判员,对于这一极不职业的行为,裁判员依据规定对其出示了红牌并罚其离场。令人遗憾的是,在比赛结束后,黄翌仍持续对裁判员进行不当的辱骂。
![]()
依据《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委员会经过深入调查和审议,决定对黄翌进行以下处罚:禁止其进入体育场馆6场比赛,并处以人民币3万元的罚款。这一决定严格按照《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这一处罚决定的公布与执行,再次表明了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对于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的坚定立场和决心。无论是在比赛中还是在比赛之外,对于任何有损于比赛秩序、赛场风气以及足球运动形象的行为,都将依据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委员会主任周明表示,维护比赛秩序和来之不易的足球发展环境是每一个参与方的责任和义务。希望大家能够共同努力,为创造一个更加公正、健康、有序的足球环境而努力。
本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以期能够为各参赛队伍和观众树立一个明确的规范,促进中国足球的健康有序发展。